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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燕宝启航奖学金评审方案

    发布日期: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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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航燕宝启航奖学金评审方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北航学字〔2024〕5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制定我院燕宝启航奖学金评审方案,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总则

    燕宝启航奖学金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设立,旨在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学生树立空天报国情怀,更好地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

    本方案仅用于本院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荐免试攻读博士(以下简称直博)一年级新生燕宝启航奖学金的院内初评工作,本科生燕宝启航奖学金评选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共同负责本学院内研究生候选人的初评工作,制定本学院评选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做好院内评审、异议处理及材料报送工作。

    三、面向对象、奖励名额和金额

    (一)面向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直博一年级新生。

    (二)奖励名额

    由研究生院参考学院当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直博生录取和报到情况确定,学院按照下达名额开展推荐工作。

    (三)奖励金额

    燕宝启航奖学金:1万元/人。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空天报国情怀,立志为国家战略发展作出贡献;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直博新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术、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发展潜力特别突出;

    2.推免考核成绩排名不低于前30%。

    五、评审程序

    (一)评选组织

    1.燕宝启航奖学金于每年秋季学期组织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2.学生自主报名,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燕宝启航奖学金申请表-直博生》;

    3.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评选程序,依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后,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将各学院推荐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二)校内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中心统一将推荐获奖名单提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审定。

    (三)奖学金发放

    审定后,学生中心会同教育基金会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四)资料存档。

    评审完成后,学生中心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报送项目材料。

    六、奖项互斥

    燕宝启航奖学金隶属于校级“北航之友”奖学金,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北航学字〔2024〕50号),同一学年内,校长奖学金下设的各类奖项最多只能获得一项,校长奖学金或校级“北航之友”奖学金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参与校外竞争的“北航之友”奖学金除外。

    七、其他

    如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奖学金及证书。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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